第三章 救了女神-《重生之最佳明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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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张馨怡满脸迷茫的看着金文,正准备开口的时候,金文又给了她一个眼色。

    “哦,我正准备回去了,这位大哥非要请我喝杯酒,我们现在走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,就站了起来,准备跟着金文一起出去。

    “那儿来的愣头青年,不知死活了是吧?”中年男子身后的一个小混混,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坤沙也像看小丑一样的等着金文说话。

    “我是她的男朋友,来接他回家的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你这毛头小子是她男朋友?”

    金文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可是她还有一瓶酒没有喝完,我怎么放她走?”坤沙低沉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替她喝”金文没有丝毫犹豫,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,哈哈哈,她唱歌好听,我请他喝酒,你tm唱歌唱歌也好听吗,草,劳资要让你喝?”

    金文想了想,还是开口道:“我也能唱。”

    “好,好,好”坤沙连说三个好,像这种找死的毛头小子,真的不多了。

    “蚊子,去给老板说,让这小子上去唱一首歌,唱不好直接拖出去把腿打断。”

    “好咧,坤哥。”

    说完,就朝着酒吧前台走去。

    张馨怡本来以为眼前这个男生能帮自己解围,没想到事情越来越严重了,对着金文说道:“你快走吧,这边的混混不好惹的,我都不认识你我不想连累你。”

    金文递给她一个放心的眼神,说道:“没事,相信我。”

    过了一会,外号叫做蚊子的混子就过来推着金文说道:“走吧,小子,今天这个场子都等着你唱呢,哈哈。”

    金文挥开了蚊子的手,自己朝着麦克风走去。

    “哟,臭小子还带种,有意思。”

    唱歌,多么熟悉,金文虽然那时候没钱,但是唱歌绝对有一手,以前凭着低沉的声音唱许巍的歌,在ktv里面让无数人羡慕,虽然现在嗓音显得稍微稚嫩一些,但是效果也不会差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来都来了,就唱一首自己最拿手的“曾经的你”吧。

    握着话筒,台下不少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金文,似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,金文却没有理会,而是看着台下的张馨怡,开口道:“我为大家唱一首自己创作的歌曲,叫曾经的你。”

    “这小子没病吧,还自己创作的歌曲,曾经的你,什么鬼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这毛头小子那儿来的,还不快滚下去。”

    不少人都在议论纷纷,就差上台把他揪下去了。

    金文看了看身后的吉他手,走了过去,开口道:“能不能把你的吉他借给我用用,唱完就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吉他手楞了楞,不自觉的将吉他递给了金文。

    还有一件事是别人都不知道的,对于吉他,金文的水平,都完全可以去乐队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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