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章 庸-《贞观长安小坊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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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范老石脾气一发作,他相里干百死难辞其咎。

    范铮一笑:“倒也不难,越诉到雍州衙门,请刺史公断。”

    说起来似乎不难,却有两个问题要解决。

    直接越过县级到雍州上诉,称为越诉,诉者与受理者,依律各笞四十。

    其次就是,即便你诉到了雍州,一般是司法参军就直接处理了,情况更特殊一点也就到治中、别驾,不是人命案轻易不会到刺史案头。

    那种刺史天天当包青天的事,当个笑话看看就行了,别当真,否则你置司法参军于何地?

    相里干颔首:“好!相里氏保证,一定是魏王亲自受理。”

    再严格的律法,都有一些可以绕开的道道,何况是千年家族相里氏。

    越诉这种事,或许平民百姓绕不过去,对他们却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倒是要李泰亲自审案,多少得付出点代价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延康坊,魏王府。

    李泰翻了翻《水经注》,悠然长叹。

    好一本河道名著,说尽了中华水脉,却欠缺了山川、草原、沙漠这一块,要是能补上,岂不留芳千古?

    “大王,相里氏送杏花村一车,收不收?”

    魏王府主簿请示道。

    别看亲王府主簿的品秩不高,可人家才是亲王的心腹。

    当然,用不好,也有可能加“大患”二字。

    “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相里氏平日与本王也没有瓜葛啊!”李泰迅速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“相里氏说,明日他们会去雍州告状,不求大王偏私,只求大王亲审。”主簿一五一十地禀告。

    李泰嘿嘿直笑。

    有意思啊!

    相里氏就有把握,本王一定会向着他家?

    “收了,晚上整点酒菜,本王与王妃畅饮杏花村。”

    王妃阎婉的酒量,可不比李泰低哟。

    不花钱的酒,喝起来才爽。

    岂不闻:买好酒的人不喝,喝好酒的人不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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